一、工作职责范围
(一)政务
1. 安排、组织有关会议,组织起草会议文件,组织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汇编、编辑工作,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。
2. 负责政务信息的撰写、报送及对外宣传工作。
3. 负责中心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。
4. 负责大事记资料收集撰写、管理文件、文书处理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。
(二)党务
5.承担分党委、党务、统战工作。
6. 负责分党委工作会议记录、起草会议文件,组织分党委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汇编、编辑工作,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。
7. 负责党务方面的文件收发和印信管理和使用。
8. 承担创新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具体工作。
9. 管理党费的收缴和使用。
10. 承担纪检和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。
11. 承担工会、妇女、计划生育等具体工作。
(三)人事
12. 贯彻实施国家、中科院所下达的有关人事方面具体工作。
13. 负责内部机构设置,人才引进,人员调配、招聘、聘任、聘用、合同管理、工作业绩考核。
14. 负责科技副职选派和考核管理事宜。
15. 办理职工离休、退休、退职、辞职、离岗安置、待岗等事宜。
16. 负责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、归档、整理。
17. 负责人事统计(MIS系统、地方统计季报年报)工作。
18. 负责职工的劳动薪酬管理(包括定级、升级、津贴、奖金)。
19. 办理工人的等级考核。
20. 办理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,包括休假、探亲、疗养、补贴、福利费使用、丧葬抚恤等。
21. 管理职工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)。
22. 办理职工因公、因私出国政审。
23.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收入申报
24.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(四)安全保卫
25. 法制宣传教育,综合治理,内部治安管理。
26.负责防盗、防火、防灾害、防工作事故及交通安全工作,制订治安保卫、消防、技术安全等管理规定,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,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。
27.对中心使用、管理的贵重稀有金属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放射性同位素、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进行监督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
28.承担中心保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。
29.管理集体户口和暂住人口工作。
30.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金健
联系电话:0931-4960813
传 真:0931-8278667
E-mail地址:zbjin@lzb.ac.cn